玉树市财政通过“三个着眼”持续推进高质量绩效评价工作

时间:2022-12-02 15:20 来源:市财政局 作者:金石 浏览:次    
  近年来,玉树市财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预算编制有绩效目标、预算运行有绩效监控、预算结果有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有结果运用,运用结果有反馈”的理念,加快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步伐,以持续推进高质量绩效工作为抓手,通过“三个着眼”,建立绩效评价工作常态化机制,从财政领域夯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保证了资金和人员的安全。

  着眼目标管理,明确评价预期。坚持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结合预算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建立财政预算项目库,填报项目事前绩效评价表、项目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指标,为项目事中监控、事后绩效评价打下坚实的基础,做好铺垫,也实现了全市所有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全覆盖。同时按照财政事权划分,持续提升了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了绩效目标编报质量,为玉树市全面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筑牢基础。

  着眼工作举措,提高绩效质量。制定详细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目的、评价对象、组织分工、评价实施、评价内容和标准、评价结果和应用、工作要求等。绩效评价过程中,对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实行全覆盖,聘请第三方对省、州、市重大专项项目、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涉农资金进行再评价,年均覆盖资金近25亿元。同时针对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年均至少对全市财务人员进行2次的专题培训,2022年更是打造绩效云平台,将绩效评价学习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切实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全面提升绩效评价工作基础质量。

  着眼结果应用,规范财政管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积极开展事后综合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和项目事后绩效评价工作,督促预算单位更好的做好当年的财政预算,保证项目更好实施和运行,充分发挥财政预算绩效的重要作用,重点在编制当年部门预算时,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优化预算资金配置、资金调整制定的重要依据,奖优罚劣,进一步增强预算绩效约束,从根本上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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