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情形】
(1)需要重新填报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
(2)2019年未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点击了“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键后,系统将提示:“未填报2019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法带入”。此时,需要您自行填报2020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3)若您在2019年底办理了离职手续,您之前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状态将显示为“已离职”。点击“一键确认”时,系统将提示“2019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指定的扣缴单位均为‘已离职’状态,无法带入,如需采集,请前往专项附加扣除页面自行采集”。
【操作步骤】
(1)点击“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2)选择扣除年度“2020”。
(3)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4)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和录入子女教育信息完善后点击“下一步”。
(5)选择是否有配偶和扣除比例,点击“下一步”。若之前未添加过配偶信息选择“有配偶”后可以在该页面先添加配偶信息。
(6)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完成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如需在扣缴单位办理扣除的,请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情形四:填报2020年信息后,需要修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