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玉树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玉市政办【2016】264)号》通知的要求,及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相关文件部署要求, 11月22日,玉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教导员扎哇的带领下,深入辖区客运公司开展了安全大检查活动。
安全大检查活动中,玉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先后对客运车辆台账、客运车辆安全性能、客运车辆驾驶人、客车安全防范措施等客运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登车检查车上座位安全带、轮胎和制动情况,查看了车辆车辆GPS及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情况,督促车主和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一记录在案,要求企业及车辆负责人及时进行整改。随后市交警大队教导员对汽车站负责人及驾驶人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在定期召开驾驶人安全教育会议,安全例会至少每周要召开一次,增强驾驶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时刻敲起安全警钟,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
二是文明行车、安全行驶,坚决杜绝超员超速、酒后和疲劳驾驶。
三是加强客运车辆日常定期维护和保养,特别是高寒天气条件下易发的交通事故,在出车前,对车辆的制动、防滑链、灯光、灭火器等进行严格排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禁止上道路行驶。
通过此次进客运企业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客企负责人表示,对检查和提出的问题,一定迅速整改,加强教育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