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市召开中共三届玉树市委第1次(2021年第1次)常委会会议

时间:2021-07-11 09:46 来源:市委 作者:办公室 浏览:次    

  7月10日,玉树市召开中共三届玉树市委第1次(2021年第1次)常委会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共玉树市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等规章和文件精神。会议由州委常委、玉树市委书记张琨明同志主持。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改善市委工作,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市委常委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党内有关法规,制定了《中共玉树市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市委常委会要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省委和州委权威,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根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职尽责。市委常委会要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工作能力,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真抓实干,带头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会议认为:《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体现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组(党委、党支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为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市委常委会要以身作则,严格按照《守则》规定的原则要求和程序步骤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为全市各级党组(党委、党支部)作出表率。全市各级党组(党委、党支部)要把学习贯彻《守则》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准确把握,坚决贯彻执行,保证干部选准用准。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总结了伟大建党精神,系统阐述了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九个必须”,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通知》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坚决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向全体共产党员发出的伟大号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实现健康玉树、现代玉树、幸福玉树而不懈努力。

  会议还听取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审议了相关工作报告,研究了人事问题。

  市委各常委出席会议,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