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市以“三个三”推动中央财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落地落实

时间:2020-04-03 12:29 来源:市委组织部 作者:办公室 浏览:次    

  近年来,玉树市把中央财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视为巩固拓展全市脱贫攻坚和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机遇,先后在全市范围内将符合相关条件的14个村纳入中央财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行政村之列,并在项目选择、项目审核、项目监督上严格把关,最大程度激发项目的“乘数效应”,有效提升全市村集体经济发展整体水平。

  在项目选择上突出“三个导向”。一是突出实际导向,要求各村立足各自具备的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条件等,并结合村民发展意愿、村“两委”整体素养、后期运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认真选择产业项目,确保项目谋划科学精准、符合实际需要。例如,小苏莽乡江西村立足当地丰富的野生菌资源,拟实施野生菌类种植培育项目,预计年收益12万余元。二是突出市场导向,要求各村对拟实施产业项目的市场需求等进行认真分析,并结合市场行情综合研判,确保产业项目的实施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切实提升产品竞争力。三是突出多元导向,积极引导各村“把鸡蛋放在不同的篮子里”,走准走实多元化、生态化产业发展路子,鼓励发展实体经济,切实提高村集体经济发展实效,降低村集体经济发展风险。如巴塘乡当头村在前期利用专项资金同其余3个村合办民宿的基础上,将中央财政扶持资金用于发展壮大传统生态牧业,有效拓宽增收渠道。

  在项目审核上做好“三个联审”。注重强化上下协作、部门联动,在“联”上用功,在“聚”上发力,严把项目审核关。一是成立联审小组,注重聚合多部门的资源力量和人才优势,从组织、财政、扶贫、审计等部门抽调专业工作人员成立中央财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联审专家小组,负责对项目方案进行终审。二是召开联审会议,去年以来,联审小组先后召开15次联审会议,结合市情实际,紧紧围绕项目选择、资金安排、可行性分析、效益分配等内容对2019年、2020年纳入中央财政扶持范围的14个行政村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严格审核,先后多次将审核未通过的方案反馈给各村要求限期整改,最大程度提升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三是构建联审机制,坚持部门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全面构筑“乡镇街道初审、各部门联审、专家小组终审”的中央财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审核机制,织密项目审核网络。

  在项目监督上压实“三个责任”。为确保项目后期高效推进、平稳运行,在加强项目监督上做足文章,2019年6个村的项目已全部实施,2020年8个村的项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正在筹备实施中。一是压实乡镇街道的主要责任,将中央财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成效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切实传导工作压力。二是压实驻村工作队直接责任,针对全市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巩固提升的良好形势,积极引导驻村工作队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上,积极帮助村“两委”班子出思路、想办法,协助做好项目监督落实工作。三是压实村“两委”班子第一责任,以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为契机,要求各村党支部书记就项目实施情况向所属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进行述职。同时,在实行前期业已制定的《玉树市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严格执行《青海省村集体经济收益经费补贴暂行办法》,有效激发村干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项目高效推进、落地落实。

责任编辑: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