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启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时间:2023-04-20 13:32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消息 浏览:次    

  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青海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省该项工作全面启动。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据悉,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打造生态文明高地,高质量建设产业“四地”,扎实推进“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建设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支撑。

  普查对象为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扎实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立足自身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责任编辑: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