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我省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特别是西宁、海东等地疫情形势严峻,防控任务艰巨。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严明纪律和过硬作风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以实干实绩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见效。
《通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坚定必胜信念,发扬斗争精神,克服眼前困难,坚决服从组织统一指挥、调度,坚守工作岗位,主动担当作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以严、细、实的作风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细落实落到位。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带头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和纪律要求,坚决做到“九严禁”,立说立行、令行禁止。主动配合核酸检测、卡点核查、居家隔离等各项防控措施,遵规守纪不越位。坚决杜绝对疫情防控工作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阳奉阴违、敷衍塞责,以及临危退缩、临阵脱逃,严禁制造传播、散布谣言等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紧盯“四方责任”落实、紧盯关键步骤环节、紧盯“九严禁”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靠前监督、全程监督,精准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疫情防控措施全面落实,严格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消极应付、失职渎职等问题,严肃查处违反疫情防控纪律作风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严的信号,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疫情防控纪律作风“九严禁”要求
1.严禁在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欺上瞒下。
2.严禁违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以为是、自行其是、自作主张。
3.严禁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玩忽职守,不担当不作为。
4.严禁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迟报、谎报、错报重要疫情信息。
5.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对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漠视侵害群众利益。
6.严禁耍特权、搞特殊,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如实报告有关事项,隐瞒个人及家属旅居史、接触史等。
7.严禁贪污、截留、挤占、挪用、浪费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优亲厚友。
8.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或参与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聚餐聚会活动。
9.严禁捏造、传播、散布疫情谣言和虚假信息,发表不当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