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互联网时代宗教事务规范管理,筑牢宗教领域网络安全防线,近日,省民宗委制定印发《青海省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以法治化、制度化、精细化举措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为维护国家统一、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细则》严格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制定,通篇贯穿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线,适用于全省依法登记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及经认定备案的全体宗教教职人员,实现主体全覆盖、行为全规范、管理全链条。
《细则》共六章二十五条,构建总则引领、基本规范、活动规范、禁止清单、管理责任、附则保障的完整制度体系。明确爱国爱教、守法遵规、正言正行、安全文明基本准则,要求宗教教职人员以身份注册网络账号实行实名备案核验,主动接受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聚焦网络宗教活动关键环节,严格限定讲经讲道、教育培训仅限在依法取得许可的本省宗教平台开展,严禁在公共网络平台传教布道、组织网络宗教活动、向未成年人传教、借教敛财、传播极端思想、勾连境外势力、利用新技术制作违规信息等行为,划定清晰行为底线。
《细则》压紧压实宗教团体、院校、活动场所主体责任,将网络行为规范纳入教育培训、日常管理与考核评价;健全分级分类处置机制,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限期整改、联合处置、暂停取消资格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教育引导、日常监管、违规必究的闭环管理机制。
此次《细则》出台,是青海省提升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实践,对净化网络宗教生态、防范化解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具有重要意义,将有力推动全省宗教领域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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