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组指出: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整改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重要内容。各整改责任单位要深刻认识抓好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承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不回避、不遮掩,从严从快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如期按要求完成整改销号。
督导组要求:各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玉树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任务分解方案》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标对表全面细致彻底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督导、亲自跟进,加强与州级主管部门之间汇报对接、密切配合,真正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同时,要以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排查整治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
市纪委监委、巴塘乡政府、西杭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督查室、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牧和科技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