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定点屠宰资质,从事私屠滥宰、地下作坊加工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伪造、变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违法犯罪线索。
(三)未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非法销售病死畜禽、使用病死畜禽加工制作产品等违法犯罪线索。
(四)非法添加禁用农兽药、非法化合物及其他新型衍生物等违法犯罪线索。
(五)使用甲醛、吊白块、工业火碱等非食用物质对牛肚、羊肚、牛百叶等肉制品漂白、防腐、浸泡增重的违法犯罪线索。
(六)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走私入境冷冻肉类产品、水产品违法犯罪线索。
(七)加工、销售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及肉制品等违法犯罪线索。
(八)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违法犯罪线索。
(九)假劣、不合格、过期肉制品、水产品流入中小学校园的违法犯罪线索。
(十)其他制售假劣肉制品的问题线索。
二、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实名或匿名举报,提供线索请注明时间、地点、涉事主体、违法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照片、视频、票据等)。
(一)举报电话:0976-8625110或玉树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才警官 13909769583。
(二)来信举报:玉树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地址:青海省玉树市扎西科街道,邮编:815099)
(三)来访举报:青海省玉树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办公室
三、相关说明
(一)公安机关对举报线索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信息与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二)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踊跃举报。
(四)举报奖励。对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抓获涉案人员的线索提供人,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举报奖励。
特此公告
玉树市公安局
2026年3月24日
通讯员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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