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刑警大队通过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发现江某系我市辖区人员,3月8日重庆警方将江某列为网上追逃人员。市局刑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进行线索研判,锁定犯罪嫌疑人江某基本状态,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江某。经进一步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江某将本人电话卡、银行卡交付 陌生人,其重要证件轮为涉诈工具,为犯罪分子提供犯罪条件。
目前,犯罪嫌疑人江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已移交重庆警方。
警方提醒:在逃人员应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畏罪潜逃的,被缉捕归案后,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从重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