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经侦大队接到扎某报案称:其认识了一名自称樊某的人,负责工程建设,报案人于2020年7月经双方商定将位于玉树市扎西科的房屋重新修建,并签订房屋修建合同,签订合同后根据合约内容报案人向樊某支付押金,樊某收取押金后一直未履行合同内容,且至今无法取得联系。
接到报警后,经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开展侦查工作,经过大量取证,成功确定了樊某的犯罪证据,5月26日主管刑侦副局长亲自带队前往内蒙古追捕犯罪嫌疑人樊某,并成功将其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樊某如实供述了其实施合同诈骗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樊某因涉嫌合同诈骗案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