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玉树:玉树三人非法捕杀白唇鹿获刑

时间:2019-05-16 18:04 来源:玉树市新闻网 作者:王文嘉 浏览:次    

  5月7日,由玉树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才某某某、多某某某、格某某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这也是玉树市检察机关加大珍贵野生动物公益司法保护力度,致力守护高原“神鹿”的具体实践。

  据介绍,白唇鹿是我国特有的珍稀野生动物,为青藏高原特有鹿种,主要分布于我省祁连县以西的祁连山地区和昆仑山与唐古拉山之间的玉树州,是一种典型的高寒动物,被当地视为“神鹿”,具有极高药用价值,鹿茸、鹿胎、鹿血等都属名贵药材,曾遭大肆捕杀,种群数量一度锐减到只能够勉强繁殖后代的程度。为保护白唇鹿种群数量,国家将其列为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近年来,通过持续加大宣传保护和刑事打击力度,起到了积极的保护作用,但非法猎捕行为仍屡禁不止。法庭查明,2017年10月24日22时左右,三名被告人经预谋后,在玉树州治多县持枪非法射杀5只白唇鹿,并锯下5对鹿角,割取4根鹿鞭的犯罪事实。庭审中,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向法庭出示相关证据,三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起诉人请求法庭责令三被告缴纳民事公益诉讼金,用于恢复受损生态,并在当地媒体上公开道歉。最终,法庭判处三名被告人7年至5年有期徒刑,并处每人罚金5000元,三名被告当庭缴纳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10万元,并表示认罪。

  玉树州位于“三江源”国家公园园区,野生动物资源具有极高的科学价值、经济价值、文学美学价值,本案是玉树州首例当庭执行民事赔偿金的公益诉讼案件,对促进我省“三江源”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