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2日18时许,驾驶人尕某驾驶青G8XXXXX桑塔纳牌小型轿车由玉树市巴塘乡马场出发沿西景线往玉树市方向行驶。
18时50分许,当行至850KM+500M处时与对向行驶的驾驶人洛某驾驶的青G1XXXX长城牌小型轿车会车时发生碰撞,导致青G1XXXX长城牌小型轿车失控又与由囊谦县出发往西宁市方向行驶的驾驶人马某驾驶的青A3XXXX重型仓栅式货车发生二次碰撞,造成青G1XXXX长城牌小型轿车4人当场死亡,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较大交通事故。肇事后,青G8XXXX桑塔纳小型轿车驾驶人尕某驾车逃逸。
事故发生后,玉树市公安局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处理工作预案,组织精干警力,全力开展侦破工作,玉树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乔颜培及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桑丁靠前指挥,期间玉树州交警支队支队长李春平及副支队长王森等支队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工作。
到达现场后主要开展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立即勘查现场,锁定现场证据;二是强化疏堵保畅工作,确保西景线(国道214线)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三是调取事故发生路段区域监控卡口视频,进行技术比对,初步锁定了肇事车辆;四是全局动员,设卡围堵追捕交通事故逃逸车辆。
2016年8月23日08时20分许,迫于法律威慑、民警细致的工作和家人劝说,逃逸驾驶人尕某在家人陪同下前往玉树市公安局主动投案自首。
至此,8.22较大交通事故事发12小时告破。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