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通报了玉树市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调整情况及2022年玉树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开展情况。印发了《玉树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玉树市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市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制度》。
会议指出:2022年以来,全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认真落实省州市委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惩贪肃腐合力更加凝聚、信息共享更加顺畅、协作配合机制更加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会议强调: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各成员单位要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贯通学习、一体落实,始终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一要常态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形势、研究问题、督促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进一步优化内部运转流程、简化办事手续,一体推进反腐败效能提升。二要制度化推进工作高效规范。健全完善线索移送相关制度机制,明确移送的规范程序和需要协调配合的项目,严格落实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相关要求。强化制度执行,杜绝“甩锅”“卸责”行为,做到应移尽移,提升移送精准性、严肃性。三要实时化督办倒逼担当作为。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实时开展督办,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反腐败工作情况,强化对各成员单位落实反腐败协调小组议定事项的督办力度。对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以及干扰办案、打探案情等情形,要及时报告、登记在案、严肃处理,倒逼各成员单位主动担当作为。
会上,市委组织部、市人民法院、市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就履行成员单位职责情况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