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树市纪委:中秋、国庆将至,请全市党员干部查收这份节前廉洁提醒

时间:2024-09-14 10:12 来源:市纪委 作者:消息 浏览:次    

  为坚持不懈推进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全市党员干部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文明的中秋、国庆佳节。现将有关事项和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一、扛牢政治责任,种好廉政“责任田”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加强政治建设的永恒课题,主动对标中央和省州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严格落实省纪委关于全省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十严禁”纪律要求,增强抵制违规吃喝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履行党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落小落细,把纪律规矩抓早抓小挺在前,深入推进违规吃喝、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严守纪律规矩,完善党纪教育“巩固链”

  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持续贯彻《深入整治违规吃喝问题的若干措施》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九条措施,常学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深化以案促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红线、守好底线,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始终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强化自我约束,严守廉洁纪律,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做到“十严禁”:严禁违规吃喝、违规公务接待、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收送烟酒、名贵特产等礼品,以及礼金、购物卡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隔空送礼”;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等福利;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占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组织、参加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严禁在节假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在保障民生、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工作中“庸懒散”“中梗阻”;严禁节日期间带班领导、值班值守人员擅自离岗脱岗,违反值班值守、外出报告制度规定等。

  三、紧盯关键节点,守好节日“廉洁关”

  “节点”也是廉政“考点”。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层层传导廉洁过节责任压力,拧紧思想“总开关”,绷紧廉政“纪律弦”,着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要提升应急“处置力”,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信访接待、信息报送、应急值守等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干部群众和谐稳定、平安欢乐过节。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重要节点,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持续畅通电话、网络信访举报渠道,积极受理群众举报的顶风违纪问题,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线索,坚决查处各类“节日腐败”行为,紧盯节日期间风腐易发的重要节点、重要场所,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形成强力震慑,着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举报电话:0976-8819582

  举报邮箱:zgyssxfs@163.com

  网上举报:http://qinghai.12388.gov.cn/yushu/yushushi/

中共玉树市纪委

玉树市监察委员会

2024年9月14日

责任编辑: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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