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传达学习了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玉树市公安局整改的问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
会议指出,局属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准确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系列部署要求,切实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会议要求,一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职责任务。要落实主体、主管、监督责任,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就是不称职”的理念,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严起来,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贯穿到执法办案、服务管理全过程,定好权力单、控好风险点、管好关键岗。二要强化监督问责,紧扣重点热点难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常震慑,对队伍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三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推进监督执纪实现全覆盖无盲区。要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立即严肃处理,要在早发现上深化,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四要强化纪律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紧盯“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不贪不占也不干”等隐形“四风”问题,全力整治,抓出实效。五要坚持标本兼职,全面深化从严治党治警责任。局属各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抓好责任分工,将重点任务细化分解,逐级抓好落实。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真正把管党治党、管警治警的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各党支部成员要经常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解决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