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树地区非供暖期电价调整的通知

时间:2022-05-24 10:41 来源:玉树供电公司 作者:营销部 浏览:次    

  尊敬的广大电力客户:

  根据青海省发改委《关于青海电网2020-2022年目录销售电价和输配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发价格[2020]724号文件和玉树州发改委关于玉树地区取暖时间的相关文件规定,玉树地区供暖期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在供暖期内居民用户执行三江源地区供暖电价;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为玉树地区非供暖期,在此期间居民用户执行非供暖期阶梯电价,因5月1日-31日的电量在6月初进行结算,故6月起执行非供暖期居民阶梯电价。

  非供暖期居民阶梯电价如下(执行时间:每年5月1日-9月30日):

  1.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第一阶梯(用电量0-150度)电价为0.3771元/千瓦时;第二阶梯(用电量151-230度)电价为0.4271元/千瓦时;第三阶梯(用电量230度以上)电价为0.6771元/千瓦时。

  2.合表用户:不满1千伏电价为0.3964元/千瓦时,1-10千伏电价为0.3914元/千瓦时。

供暖期居民电价如下(执行时间:每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1.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第一阶梯(用电量0-150度)电价为0.3771元/千瓦时、第二阶梯(用电量151度以上)电价为0.25元/千瓦时。

  2.合表用户:供暖期内为0.30元/千瓦时。

  此次电价调整完全按照省发改委相关文件执行,是属于正常的电价调整,请玉树广大电力客户理解!如有相关电费电价疑问,请咨询玉树地区24小时专属服务热线96789或联系客户经理!

国网玉树供电公司营销部

2022年5月23日

责任编辑: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