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的公示

时间:2021-04-16 12:25 来源:领导小组 作者:办公室 浏览: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根据玉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对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重点整治内容:

  (1)接受当事人请托,本人或者授意身边的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违反规定对政法单位正在办理的案件说情、催办、打招呼的;

  (2)对非经上级党组织批办、本级党组织决定、政法单位党组织请示的案件,私自召开会议协调督办、制发文件下达办理意见的;

  (3)超越岗位职权批转涉案材料,或者以所在部门及相关领导名义,违规过问政法单位在办理案件案情及进展的;

  (4)通过干预过问案件、打探案情,向案件当事人或关系人通风报信,接受当事人或关系人吃请,收受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

  (6)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的问题

  重点整治内容:

  (1)经商办企业的;

  (2)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或者证券的;

  (3)违规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4)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5)(有其他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非正常获利的;

  (6)投资入股或变相投资入股矿产、娱乐场所等企业的;

  (7)受雇于任何组织、个人的;

  (8)利用职权推销指定与本人从事工作或分管领域相关联产品的;

  (9)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10)法官及检察官兼任律师、仲裁员和公证员的。

  三、突出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重点整治内容:

  (1)违法受案立案;

  (2)对公安机关应立案而不立案,监督不力;

  (3)人为拖延立案、控制立案等问题。

  (4)履行法定侦查(调查)职责懈怠,受立案后不依法及时开展侦查(调查)取证工作,不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

  (5)对于刑事、民事、行政申诉和公益诉讼案件受理后不及时进行审查、核查等问题 。

  (6)未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向当事人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及其他法律文书;

  (7)刑事案件降格为行政案件办理等问题。

  (8)符合逮捕条件不批准或者不决定逮捕;

  (9)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作撤案或者不起诉处理;

  四、整治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重点整治内容:

  (1)法官检察官离任后,担任原任职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2)法官检察官离任后从事律师职业,利用原任职单位的社会关系拉拢腐蚀承办案件的法官检察官从中牟利;

  (3)法官检察官离任后在律师事务所任职,利用其原任职单位的社会关系,从事向案件承办法官、检察官打探案情、协调案件等活动,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

  (4)法官检察官离任后,利用其原任职单位的社会关系,通过向承办案件的法官、检察官介绍律师或给律师介绍案源等方式从中牟利,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

  (5)法官检察官离任后,存在其他违规担任律师、法律顾问,或以其他方式充当司法掮客等问题。

  五、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1)审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帮助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虚假立功,对呈报罪犯立功或重大立功证据和病情鉴定等材料审核把关不严;

  (2)审查监狱提请罪犯刑罚变更执行卷宗、法院庭审和裁定,以及对社区矫正部门的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评估意见书监督不严格,未发现问题或提出问题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监督不力;

  (3)对被认定为在逃的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未依法上网通缉,公安监管部门违规违法办理暂予监外执行;

  (4)违规违法出具虚假检查证明文件或病情鉴定;

  (5)社区矫正部门:违规出具社区矫正评估意见,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对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应当收监而未提出收监建议。

  六、政法队伍存在特权思想和官僚作风问题

  重点整治内容:

  (1)政法干警是否存在整治立场不坚定、对党不忠诚;

  (2)淡漠群众利益、服务意识淡薄;

  (3)“慵、懒、散”不作为、慢作为;

  (4)对待当事人冷硬恨推,态度傲慢、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敷衍推诿。

  如您发现上述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监督受理渠道为:

  1、受理地址:玉树市行政中心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9楼办公室

  2、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