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全州各冷链食品经营户、餐饮服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省、州防疫指挥部有关工作安排,决定对全州进口冷链食品实施严格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通知之日起,全面禁止购入进口冷链食品。
二、已购入进口冷链食品的经销商要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报,所有从业人员和接触人员必须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三、从通知之日起,本州快递、物流原则上暂停收寄、运输、派送进口冷链食品。
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第三方冷库等要立即清点登记现有进口冷链食品,未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以及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进口冷链食品消毒证明》和进口冷链食品溯源信息(以下简称“三证一码”)的进口冷链食品全部下架封存,不得销售。
五、如有特殊情况,确需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须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申报同意后方可销售。
六、违反本通知规定,造成严重事件发生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全面施行。
疾控中心核酸检测 联系人:松科长 电话:13897561006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玉树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