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通告(第8号)

时间:2020-02-04 22:08 来源:省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浏览:次    

青海省人民政府通告(第8号)

  当前,全省正值结束假期的返岗、复工高峰期,人员流动性增强。为尽快恢复全省正常生产生活工作秩序,避免因人员流动造成疫情扩散蔓延,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有序流动和道路安全畅通,现通告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打破地区、部门、行业壁垒,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既要严防死守、严密防控,又要避免各自为阵、各自为战。

  二、各地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跨区域人员流动协调联动机制,做到人员在有防护保障条件下的合理有序流动。要制定返岗、复工高峰期人员流动交通运输预案,因地制宜实施机动错峰,分批安全有序流动。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进出人员管理和车辆检查,紧盯重点疫区人员,实化细化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工作举措,加强对汽车、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和车站、机场等重点场所的卫生防疫工作。

  四、各地和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依规做好交通运输组织,对重要国省道确保做到“一断三不断”,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通道不断。

  五、各地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疫情期间交通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等阻断交通、设置障碍的违法行为。要落实疫情防控运输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合理设置防疫应急运输车辆绿色通道,保障疫情防治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三不一优先”,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

  六、各地各部门要科学统筹做好交通管控和疏导,增加路面管控和防疫检测力量,优化简化检疫程序,加强车流疏导力度,避免重复检疫,缓解各检疫点车辆拥堵状况。城际间客运班车要逐步恢复正常运营。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0年2月4日

责任编辑: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