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纠正和查处行政执法中的违规问题,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法治建设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本公众号开设玉树市“违规执法问题举报专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本专区主要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玉树市行政执法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受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组织)及其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举报:
1.执法主体不合法,无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实施执法行为;
2.执法程序不规范,如未依法出示执法证件、未履行告知义务、违反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3.适用法律不准确,存在错用、滥用法律法规条款进行处罚或处理的情况;
4.执法行为不公正,存在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或超越法定职权、滥用职权的行为;
5.执法作风不文明,存在态度粗暴、语言不当、故意刁难行政相对人等行为;
6.其他违反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的违规执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渠道
相关问题线索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中共玉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玉树市司法局一楼)反映。
(二)举报需提供的材料
为确保举报事项得到及时、准确核查,请举报人在举报时如实提供以下信息:
1.举报人基本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匿名举报可不提供,但将影响核查结果反馈);
2.被举报对象信息:行政执法机关名称、执法人员姓名及执法证件号(如有);
3.违规执法行为详情:执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经过,以及能够证明违规执法的相关证据材料(如执法现场照片、视频、录音、执法文书复印件等);
4.举报请求:明确希望对举报事项作出的处理要求。
(三)处理流程
1.线索登记:工作人员在收到举报信息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线索登记,对材料不齐全的,将通过预留联系方式提示举报人补充完善;
2.分流核查:根据举报事项涉及的执法领域和属地,在5个工作日内将举报线索分流至对应的执法监督部门或相关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核查;
3.核查处理:负责核查的部门将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情况复杂的可延长15个工作日),并形成核查处理意见;
4.结果反馈:对提供联系方式的举报人,将在核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反馈核查处理结果。
三、举报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举报内容应当客观、具体,避免使用模糊、夸大的表述,尽可能提供详细证据材料,以便提高核查效率;
3.本专区仅受理玉树市范围内的违规执法问题举报,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将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4.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予以保密,严禁泄露举报人信息。
四、咨询方式
如在举报过程中遇到操作问题或需要咨询相关事宜,可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拨打咨询电话:0976-5969989、18309761982、13036679005。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推动我市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中共玉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