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护玉树巴塘机场净空保护区域飞行安全的通告

时间:2024-08-06 11:45 来源:市公安局 作者:消息 浏览:次    

关于维护玉树巴塘机场净空保护区域飞行安全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民用机场管理条例》《青海省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切实做好玉树巴塘机场净空环境保护,确保飞行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玉树巴塘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以机场基准点为圆心,水平半径55公里内的空间区域,净空保护区分为净空巡视检查区域和净空关注区域。其中,净空巡视检查区域范围为以跑道中心线为基准,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各20公里组成的区域,涵盖了马场、凶凶陇巴、拉依叫村、营房、下巴塘村、艾子打村、拉也村、上巴塘三道沟、热水沟、文成公主庙、本待村等;净空关注区域包括以机场基准点为圆心,水平半径55公里内的空间区域。

  二、禁止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一)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以及升放无人机、孔明灯、气球、风筝、航空模型等其他易飘浮物体;(二)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激光、标志或者物体;(三)修建可能在空中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而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设施;(四)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五)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等;(六)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机场净空保护的活动。

  三、责任追究凡违反本通告规定从事上述活动的,公安机关将联合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有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支持配合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开展机场净空保护工作,鼓励积极发现、规劝和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市民朋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支持配合玉树机场和相关部门开展机场净空保护工作。鼓励积极发现、规劝和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本通告自2024年8月6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玉树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976-110

玉树机场公安分局举报电话:0976-8813772

玉树机场分公司举报电话:0976-8813703

责任编辑: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