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宋春花:当一名有良知的好法官

时间:2021-06-05 12:47 来源:青海政法 作者:消息 浏览:次    

  宋春花,女,藏族,青海玉树人,1980 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青海省玉树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一级法官,青海省第十三届党代会代表、全国青年联合会青海省委员。2020年6月5日世界环境保护日,主审的三江源地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受到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 《现场》 栏目全媒体直播,人民网、中国新闻网等40 余家媒体、平台同步直播,吸引了近 1900 万网友在线观看。

  宋春花忠诚于党 , 忠诚于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毕生追求 “当一名有良知的法官”。2018年担任玉树市法院副院长以来,传承创新 “枫桥经验”,积极建立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以 “走出去” 的方式为群众提供巡回服务、上门服务,民商事案件结案率达到百分之九十八。在审判岗位工作二十多年来, 她始终不忘初心,忠诚履职,以饱满的热情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无私奉献、 砥砺前行在司法为民的路上。因工作业绩突出,曾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省优秀法官等荣誉。

  灾难中见证司法为民党员本色

  2010 年4月14 日,突如其来的大地震把玉树这片安详宁静的草原撕裂得满目疮痍,满地悲伤。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宋春花第一时间奔赴救灾现场, 冒着强烈的余震,从废墟中徒手救出一名年仅两岁的孩子,协助医生救护伤员200 余人,在赛马场灾民安置点上,和大家一起搭建起了首批救灾帐篷。

  震后第八天,宋春花受理了灾后第一起民事案件。原告马某某等七位农民工 2010 年 3 月从四川来到玉树, 在王某某的工地干小工,双方约定每月的 10 日支付报酬。由于马某某等七人不是玉树当地人,地震发生后无法及时办理灾民登记手续,处于连方便面也吃不上、帐篷也住不上的无助地步, 万般无奈下,他们抱着试试看的侥幸心理来到法庭求助,希望法院能帮他们从王某某处要回他们的劳动报酬,他们说:“帐篷法庭就是我们最后的希望。” 拿到劳动报酬的马某某等人高兴地说 : “我们今天去歇武住一晚,明天就可以回家。谢谢你,真的很感谢!” 看着刚刚还怒目相向的双方一下子亲如兄弟,宋春花突然很感动,为自己是一名人民法官而自豪。

  扛起立案窗口法院的担当与使命

  凭借在审判执行岗位二十年积累的工作积累,组织委派宋春花担任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兼中院第二支部书记。宋春花不负组织厚望,以党建引领审判工作, 积极推行多元化调解机制,率先设立律师代理申诉点,并推进诉讼服务大厅建设,成立法律援助站、便民服务窗口、涉诉涉访律师接待日等工作,接待来访来诉案件 152 件416 人次,帮助当事人走上了一条正确的法律维权道路。后来,担任玉树市法院副院长后传承创新 “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作用,积极建立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同时,她还参与行政、民事、刑事和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参与审理的扎某某某分裂国家安全、才某某某寻衅滋事等重大刑事和涉恶案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构建“巡回审判”模式,司法职能向基层延伸

  2018 年 8 月,为加强生态环境案件审判力量,宋春花服从组织安排来到玉树市人民法院,分管民事、行政、立案、审判管理、生态、派出法庭等工作。打破传统的坐堂办案形式,宋春花将司法职能向基层进一步延伸,以 “走出去” 的方式为群众提供巡回服务、上门服务, 做好农牧民群众法律和政策的宣讲员,矛盾和纠纷的调解员,让生态环保法治意识和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