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市创城指南 >>为文明玉树再加码!(农贸/集贸市场篇)

时间:2020-07-01 10:43 来源:市文明办 作者:办公室 浏览:次    

  农贸/集贸市场

  1. 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2.

  ①农贸市场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 1 处公益广告;

  ②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73·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④有“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内容。

  3.

  ①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4.

  ①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③无随地吐痰现象、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④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⑤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⑥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5. 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6.

  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②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 算作违章停车);

  ③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④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⑤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⑥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⑦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⑧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7. 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

  8. 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9. 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

  10. 设置独立活禽售卖宰杀区域或无活禽宰杀。

  11. 无售卖野生动物。

责任编辑: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