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市采取“痕迹管理法”督促“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

时间:2018-03-21 20:53 来源:玉树市新闻网 作者:王文嘉 浏览:次    

  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玉树市牢牢抓住“党建引领脱贫攻坚”这条主线,从“监督管理、履职尽责、考核奖惩”三方面入手,压实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职责,确保脱贫攻坚“生力军”履职尽责,实现精准扶贫工作可查询、可评价、可追溯、可问责,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一是以“痕迹”追溯日常工作。在全市推行“扶贫工作日志”,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按日记录工作情况,并安排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成立专项督查组不定期抽查第一书记考勤记录和贫困村帮扶工作台账,随机走访贫困群众,对照日志进行回查,确保脱贫工作真实有效。同时,推行“扶贫履职季上报”制度,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按季度总结,上报履职情况,提出下季度工作打算,理清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以“痕迹”追溯履职动态。市委每年年初与“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签订履职承诺书,并建立全市“第一书记”微信群,实时上传驻村帮扶工作的图片、文字、走访入户等工作“痕迹”,掌握驻村情况和履职动态。对在脱贫攻坚中认真负责、表现优秀的“第一书记”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通过工作微信群、广播等媒介宣传先进事迹,推广脱贫工作中的优秀工作经验和好做法,带动和鼓励全市“第一书记”更加用心、用力对待脱贫工作。

  三是以“痕迹”问绩第一书记。建立“半月一通报、一月一考评、一季一评比”制度和“第一书记、扶贫(驻村)工作队约谈、撤换、召回制度”,以日常工作日志、微信动态信息为依据,通过采取不定期抽查、群众测评等方式,对履职不力、擅自离岗、违纪违法、群众满意度低的“第一书记”进行约谈、召回、撤换,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不再纳入扶贫工作队伍,年底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责任编辑: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