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考6月7日开考

时间:2021-02-20 12:30 来源:新华社 作者:消息 浏览:次    

  新华社北京2月19日电  记者19日从教育部获悉,2021年高考全国统考时间“回归”,确定为6月7日、8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高考曾延期至7月举行。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考生和考务人员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认真落实入场体温检测、考场全面消毒、通风、保持间距等措施。开展全覆盖式防疫教育和防疫培训,确保全体考生和考务人员熟知防疫知识和操作流程。

  为完善高考入学机会公平保障机制,通知要求,继续将招生计划增量向中西部地区和考生大省倾斜,继续实施重点高校专项计划。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能在当地参加高考。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审核,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高考移民”,切实维护高考招生秩序。

  今年,新高考在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落地。通知要求,加强全流程全员模拟演练,确保改革平稳落地。

  在命题方面,通知强调,加强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查和引导,增强试题开放性、灵活性,引导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强基计划试点高校要完善招生程序和办法,着力选拔“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生。

  为进一步规范高考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通知强调,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严禁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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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高考这些考生可享加分或优待

  新华社北京2月19日电  近日,教育部发布《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指出,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

  《规定》第46条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1)烈士子女;(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第47条指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

  同时符合第46条、第47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

  各省(区、市)应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署,依据法律法规,充分考虑近年来基础教育发展情况,精准确定加分资格条件,合理降低加分分值。根据各地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实施方案,有关省(区、市)地方性加分政策仅适用于向本省(区、市)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且分值不得超过20分,同时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包括第46条、第47条规定的分值)累加。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凡符合第46条、第47条有关情形和有关省(区、市)自行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网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此外,《规定》指出,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责任编辑: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