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迟玉树市中小学幼儿园网上预报名时间的通知

时间:2021-06-21 09:35 来源:市教育局 作者:消息 浏览:次    

  5月20日,“玉树市教育局”“玉树教育”“玉树市融媒体中心”等微信公众平台面向社会发布了《玉树市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预报名公告》,由于当时我市正处于虫草采挖时间,大部分学生及家长入山采挖虫草,为保证我市适龄儿童正常报名,我局将网上预报名时间延后至6月30日,请广大家长尽快在有效期内进行网上预报名。  

  一、预报名时间

  (一)学前招生及网上报名时间(含州直幼儿园)

  2021年我市学前教育小班招收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儿,中班招收2016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儿,大班招收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儿。网上预报名时间延期至6月30日。

  各幼儿园在4周岁幼儿招收完毕后,在小班学位有空缺的前提下,按时间逐步放宽幼儿入园年龄,但最大放宽出生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的幼儿园。网上预报名时间延期至6月30日。

  (二)小学招生及网上报名时间(含州红旗小学)

  2021年我市各小学一年级招收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网上预报名时间延期至6月30日。

各小学在7周岁儿童招收完毕后,在一年级学位有空缺的情况下,可逐步放宽入学年龄,但最大放宽出生日期为2014年10月31日之前。网上预报名时间延期至6月30日。

  (三)初中招生时间

  全市各小学要认真落实六年级毕业生整班移交制度,确保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具体实地招生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2021年8月21日(不需要网上报名),招生工作完成后,各中学必须进行为期一周的新生军训工作。

  (四)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招生及网上报名时间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必须坚持“证照齐全,设定年限”的原则进行招生。各小学招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证照发证日期和租赁合同签订日期须在2021年2月28日之前):入学儿童监护人居住证需满6个月以上,且公共居住的家庭成员中须含有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市区有6个月以上的有效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6个月以上,且有房屋租赁合同;有经商执照且满6个月以上。招名时间参考各学段的预报名时间。

  二、报名办法

  学龄前儿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首先在手机APP《玉树通》→智慧教育→申请幼儿园入学或者申请小学入学,待所申请学校通过后,然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及复印件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到所属学校或幼儿园报名登记。

  玉树市适龄儿童凭乡镇、街道出具的入学通知书、儿童户口簿、家长及监护人身份证、儿童免疫接种报告、学前教育证等相关资料在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学校报名、审核、入学。玉树州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需开具户籍所在地乡镇出具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若户籍所在地与房产所在地不一致,入学资格以房产所在地为主。外省、州、市、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凭户口簿、家长及监护人身份证、本市居住证(或有效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经商执照)及门牌证、儿童免疫接种报告、学前教育证等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就近学校报名。

  州红旗小学、市区各学校就读学生需提供居住地门牌号、不动产证或住户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缴纳物业、水电费等一年以上单据(房屋产权与户主一致)。房屋租赁户需提供原住户信息、租房合同及所属房屋门牌、不动产证等复印件(租住户必须提交三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租金银行交易凭证,所租房屋必须在辖区租住6个月以上,由辖区街道、社区提供居住6个月以上的审核材料)。如未办理不动产证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开具房屋所有权属资料(相关证明必须提供产权人房屋位置、产权人身份信息),未提供者由市教育局按实际分配调剂入学;若辖区内某一学校学位不足,将由市教育局按就近原则调剂入学。

  三、招生范围

  (一)学前。我市学前阶段招生按幼儿居住地由家长自行选择就读幼儿园,市教育局不统一划分区域。

  (二)小学。2021年我市市区各小学在网上报名系统预报名后,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再划分学区。各乡镇小学原则上按照所属乡镇范围进行招生。

  (三)初中。玉树市第一民族中学原则招收市第一完全小学、市第二完全小学2021届六年级毕业生,玉树州红旗小学毕业生就近自愿入学;玉树市第二民族中学原则招收市第三完全小学、市第四完全小学2021届六年级毕业生,玉树州红旗小学毕业生就近自愿入学;玉树市第三民族中学招收市各乡镇2021届六年级毕业生(州职校附小、囊谦县毛庄乡孜荣寄校2021年六年级毕业生必须在学校就读三年以上,并参加玉树市质量评估测试)。各乡镇小学2021年毕业生若要就读一中、二中,需按照房屋产权地就近入学。

  (四)其他。1、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待遇,凡是玉树市(含红旗小学)在编在职(不含退休教师)教师子女由所在学校出具在职和就读需求证明按需入学。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军属、现退役军人、在职消防员子女、烈士子女、教师子女在招生方面优先照顾。3、各幼儿园、各中小学招生工作完成后,学籍录入工作务必于2021年9月1日前全部完成,9月1日后不再审核学籍。4、各学段招生时务必提供学生成长档案和建档立卡户子女就学档案。

责任编辑: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