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和《公安部治安局户口迁移、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工作试点方案》精神,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玉树市公安局开通“跨省通办”业务。
户口迁移事项“跨省通办”业务
一、办理事项
(一)工作调动户口迁移
(二)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
(三)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
(四)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五)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六)户籍类证明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根据迁入地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向公安户政部门提出落户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迁入地公安户政部门审核同意迁入,申请人同意采取“跨省通办”服务的。
三、办理时限
(一)迁出地公安户政部门收到户口准迁信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查,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二)迁入地公安户政部门收到户口迁出信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查,核实确认无误通知申请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办理落户。
(三)邮寄地址:青海省玉树市扎丛科南巷3号 (玉树市公安局户政中心)邮政编码:815000
联系电话:1899746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