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常委、组织部长薛亚军,州政府副州长王心阔,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瑞海、州监察委员会、州中级人民法院、州政府办公室、州司法局、州民宗委、各县(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自治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自治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自治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自治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会议决定:玉树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23年2月26日召开,会期3天。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及修改情况的报告,并决定提交自治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报告。
会议强调,即将召开的自治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十四次党代会、省“两会”,及州十四次党代会奋斗目标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州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希望大家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风貌,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圆满胜利召开,向全州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