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州:关于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1-03-10 10:07 来源:州农技局 作者:消息 浏览:次    

  根据《青海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玉树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曲麻莱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第39项整改任务(草原牲畜超载问题)已完成整改,现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关于“局部地区草原超载问题依然突出。自2010年起,全省开始实施草原禁牧及草畜平衡政策,但部分地区落实不到位,曲麻莱县牲畜存栏量反而从2013的66万增至2016年的105.33万羊单位;2016年,囊谦县超载率高达45.06%,长期居高不下”问题。

  二、整改目标

  严格将草原牲畜超载率控制在规定的载畜量范围之内,并长期坚持,实现草畜平衡,以草定畜。

  三、整改措施

  (一)在查找产生超载问题原因的基础上,制定牲畜超载问题专项整改方案,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二)确定理论载畜量,签订草畜平衡合同,量化出栏减畜任务,确保超载牲畜减畜到位。

  (三)实施生态保护建设项目,提高天然草地生产力,扩大优质饲草种植面积,降低天然草地放牧强度,实现以草定畜。

  (四)引导牧民加大牲畜出栏,降低牲畜存栏量,降低牧民对草原资源利用的依赖程度。

  (五)结合落实补奖政策绩效管理,严格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义务,建立草畜平衡管理机制,确保整改成果得到巩固,长期保持以草定畜。

  四、整改效果

  紧紧围绕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核心内容,通过细化整改任务,层层确定专项目标责任主体,把禁牧减畜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减畜任务有计划、减畜工作有组织、减畜目标有落实,通过合作社、加大饲草料种植面积、引导牧民加大牲畜出栏和淘汰老弱病畜等方面措施,使理论载畜量达到合理水平。

  囊谦县、曲麻莱县分别于2020年10月27日和2020年1月16日组织相关专家对载畜量进行审查论证,核算说明内容全面,依据充分,符合标准和要求。佐证材料齐全,真实可信。

  截至目前,囊谦县、曲麻莱县已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整改要求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1年3月10日- 3月16日

  监督电话:0976----8822136  0976----8829601

玉树州农牧和科技局     

玉树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3月9日

责任编辑: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