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工作部署,按照青海省司法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全面推行“亮码入企”行政检查,切实规范行政检查行为。
“亮码入企”行政检查是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入企开展现场检查时必须出示执法证和“检查码”,被检查企业可以通过“检查码”核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检查信息,并可对检查行为、检查效果进行评价反馈。如发现现场行政检查未执行“亮码入企” 规定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举报,同时也可向现场开展检查的应急管理部门如实反映相关情况。
市应急管理局在行政检查过程中全面实行“亮码入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审批程序,规范线上流程,把握工作时限,维护更新数据,确保应用尽用,防止“体外循环”,杜绝随意检查,实现“码外无检查”。市应急管理局将以此次推行“亮码入企” 为契机,持续强化对行政检查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不断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为企业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