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响应变三级,青海省疫情防控进入新的阶段

时间:2020-02-26 18:59 来源:未知 作者:金石 浏览:次    

  2月26日上午10时,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在西宁召开第十场新闻发布会。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副指挥长匡湧就“青海省调整疫情防控分区分级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作通报。

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第十场新闻发布会现场

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副指挥长 匡湧

  将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自2020年1月25日24时启动青海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我省各地各部门围绕“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防控策略,科学部署,精准施策,扎实工作,在广大医务人员、疾控人员、公安干警、各行各业和全省各族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省18例确认病例全部治愈出院,437名密切接触者全部解除隔离医学观察,429个疫点全部完成终末消毒,实现了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疫点和重点防控区“四个清零”目标。从2月6日至今,全省连续20日无新增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无死亡病例、无医务人员感染,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前不久,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办公室最新判定我省45个县(区、市)均为疫情低风险地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应对新冠肺炎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围绕“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科学研判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全面评估疫情风险,动态调整疫情防控分区分级和应急响应级别,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2月22日,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组织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等9家单位专家,组成2个风险评估组,对全省疫情形势再次开展风险评估。专家组综合分析研判后认为,我省疫情形势积极向好,各地防控措施得当有力,输入传播风险明显降低,医疗救治取得成功经验,疫情物资保障得到有效缓解,未来疫情风险总体处于可防可控范围。

  结合当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专家评估意见,按照《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工作方案》要求,我们本着实事求是、动态调整的原则,省政府决定,自2020年2月25日24时起,将西宁市城北区、城东区、湟中区,海北州门源县等4个重点防控地区调整为非重点防控地区;将非重点防控地区的西宁市湟源县、大通县,海东市乐都区、平安区、互助县,海西州德令哈市、果洛州玛沁县、黄南州同仁县等8个区县调整为一般防控地区。于此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省级及以下启动和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的指导意见》和《青海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指导性文件精神,在全面实现疫病清零、密切接触者清零、疫点消杀清零、重点防控区清零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疫情发展和防控实际,综合考虑湖北及我省周边省区疫情态势,省内各地将陆续开工开业开学的实际,经综合研判、专家评估,省政府决定自2020年2月26日12时起,将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始终把疫情防控工作做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积极适应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持续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一是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调整分区分级和应急响应级别,并不意味着工作降格,而是要切实提高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对输入性风险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因地制宜、因地施策,切实做到思想认识不放松、属地责任不松劲、防控力度不减弱、工作要求不降低,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二是不断巩固扩大防控成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实差异化防控策略,突出外防输入,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企业责任,更加科学精准地做好防控处置工作,确保疫情不反复不反弹。全面落实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身心健康的措施,让一线医务人员感受更多的温暖和关怀。同时,针对这次疫情暴露出来的医务人员力量薄弱、应急物资保障供应不足等问题和困难,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切实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

  三是加快恢复经济社会秩序。全面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我省27条政策措施,有序推动工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和商贸流通企业全面开业经营,加快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聚焦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和中小微企业,精准打好救助政策“组合拳”,努力把疫情耽误的时间追回来,把受到的影响补回来。全面做好交通清障保畅工作,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全力做好生产物资运输和煤电油气等要素保障,确保运输道路畅通和生产生活物资有效供给。

  四是坚定不移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靶向发力、攻坚克难,决战脱贫攻坚,优先做好贫困地区农民工返岗就业工作,强化因疫情致贫、返贫农牧民的救援帮扶,巩固提高脱贫攻坚成果。强化污染防治,全力做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等方面的短板,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疫情医疗废物,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通过续贷、展期、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保障资金顺利接续,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五是多措并举扩大有效需求。加大项目调度力度,建立审批“直通车”制度,逐一协调重大项目开复工保障要素,做到达标一个、开工一个。支持具备疫情防控条件的商业综合体、百货商场、批发市场、超市、便利店全面恢复营业,全力支持防控设施完备、场所符合规范、制度措施健全的餐饮住宿企业全面恢复正常营业,支持送餐平台、电商平台、商超、连锁便利店、生鲜果蔬经营企业开展线上销售和同城配送服务。同时,借助高原环境不利于病毒传播优势,让“世界四大净土”之一等特色在招商引资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六是加大民生托底保障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效纾解疫情带来的心理压力,满足人民生产生活需要,让各族群众从家里面走出来,让全社会从疫情阴霾中走出来。落实稳定就业、保障农民工返岗等相关政策,大力开展线上“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招聘推介活动,支持网上招聘和求职,积极引导因疫情防控不能外出的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加大城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对因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综合采取临时救助等措施,保障基本生活,帮助渡过难关。强化粮、油、肉、蛋、菜等重要民生商品的市场供应保障,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及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变化和异常波动,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