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市创城指南 >>为文明玉树再加码!(纪念馆篇)

时间:2020-06-17 12:12 来源:市文明办 作者:办公室 浏览:次    

  纪念馆

  1. 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设有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事迹专题展览。

  3. 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4.

  ①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1条公益广告。

  ②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 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 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 品;

  ④有“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 传内容。

  5.

  ①免费开放;

  ②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6.

  ①有序排队入场,无插队现象;

  ②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大声喧 哗现象;

  ③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 不掩口鼻现象;

  ④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 现象。

  7.

  ①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在坡度小于 10 度或落差小于 5 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在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个别公共场所可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求);

  ②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8.

  ①未成年人进入公益性文化设施没有被收取任何费用;

  ②公益性文化设施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 项目、开放时间以及免费开放的详细情况。若有收费项目,列出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 准。

  9. 在入口地面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

责任编辑: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