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上午,玉树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洪源主持会议,副主任欧要才仁、昂文达哇、李文,秘书长白明及常委会委员共21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江海梅、党组成员尼玛扎西列席会议。
州政府副州长尼玛才仁,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瑞海、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伊宝清、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小虎、州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自治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自治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报告。
会议审议了《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关于提请废止《自治州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等二部条例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部分决议决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并决定提请自治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决议决定的决定》。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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