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宣传典型,进一步激励全省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和干部职工开拓创新、建功本职。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评选表彰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先进单位及个人的通知》(青人社函〔2023〕168号)要求,通过各地区和相关单位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把关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并经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考察审核、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初审,确定西宁市城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8个集体和秦建才等19名个人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评选推荐条件、拟表彰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至19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形式,向省评选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如不存在影响推荐的问题,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推荐。
公示电话:0971—8258206 6104235
电子邮件:8613833guo@163.com
来信地址: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和表彰奖励处,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审 核丨巴德扎西
编 辑丨尼玛旦周
来 源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服务应用
学習玉树
新时代文明实践
融媒体资讯
书记市长信箱
往期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