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才让三智 浏览:次
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长江流域青海段禁捕“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和《青海湖封湖育鱼联合执法“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我省于2020年10月下旬至2021年1月开展长江禁捕“百日攻坚”行动。
通过长江禁捕“百日攻坚”行动,将全面建成沿江各州、市县长江禁捕工作机制,逐步建立日常巡护、联合执法、有奖举报等机制,将长江禁捕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和“河湖长制”考核体系,让禁渔政策在沿江群众中得到广泛宣传,确保长江流域青海段禁捕工作顺利启动。此次行动范围涉及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杂多县、称多县、治多县、曲麻莱县;果洛藏族自治州达日县、班玛县、久治县。
此次行动还积极倡导“不买、不卖、不食长江野生鱼”,引导市民自觉抵制长江“野味”。开展非法渔具网具集中销毁,涉渔违法案件公开宣判,使“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成为社会共识,推动禁捕工作全民参与。按照《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用3到5年时间推进长江源头重点水域视频监控、雷达、遥感等现代信息化平台建设,通过远程监控、在线监测等手段,提升禁捕执法监管效能。
责任编辑: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