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钟倩 浏览:次
10月27日,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通报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副省长、领导小组组长刘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改革决策,是“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实践。要坚持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为抓手,压实地方政府责任,进一步强化对修复过程和结果监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会议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加强调度和督促指导。各市州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研究,深入推进改革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地方指导服务力度,对于发现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违法行为要应提尽提、应赔尽赔、及时修复,以案例实践推动工作取得新成效。要强化监督考核,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加强培训和交流学习,确保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责任编辑: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