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上午,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王建军主持召开省委深改委第十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精神,研究加快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和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审议有关改革方案。
省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信长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滕佳材、于丛乐、马吉孝,副省长匡湧、刘涛出席。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战略高度,对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提出新要求,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新部署,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握时代大势,结合青海实际,增强改革的自觉性、坚定性,用好改革开放这个关键一招,着力推动更深层次改革,实行更高水平开放,为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强大动力。
会议强调,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是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的具体行动。要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战略思想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对青海省情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对全省能源发展形势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对高质量发展的认识,立足当前在需求侧发力,着眼长远在供给侧攻坚,把握优势,保持定力,从容发展,围绕生态链、供应链、价值链相融合,围绕资源、资金、技术做文章,围绕打造新型能源产业基地、明晰“十四五”能源发展路径、强化清洁能源示范省引领作用、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聚合力,不断开创“一优两高”新局面。
会议指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要着眼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依法依规、整合优化、提升畅通,处理好全局和局部、权力和义务、标准和程序、信息和互认、流程和效率的关系,在清“淤点”、通“堵点”、解“难点”上下功夫,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项目审批的简洁、方便、舒适、高效,做到放而不乱、管而不死、服而不冷、审而不卡、批而不错,坚定不移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为新青海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会议强调,今年是全面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改革任务的收官之年,要深刻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主动对接中央、省委部署安排,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继续加大改革推进力度,谋划好“十四五”期间改革工作,更好地把改革红利转化为发展实力。
会议听取了有关地区和单位加快推进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汇报,审议了《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青海省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青海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订草案)》《青海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地方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减负进一步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