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李雪萌 浏览:次
9月14日,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的通知》,并于印发当日施行。
据了解,2021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314元征收。
9月15日,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认真做好我省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基金应收尽收,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要求各市州医保、税务部门加强经办联系协作,有序衔接征管职责划转,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畅通参保缴费渠道,提高效率和服务水平,便民高效抓好征收工作,确保群众及时参保缴费;强化医保政策宣传,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做好政策解读,合理引导预期,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使群众理解和掌握医保政策,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
责任编辑: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