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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市创城指南 >>为文明玉树再加码!(医院篇)

时间: 来源:市文明办 作者:办公室 浏览:

  医院

  1. 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2. 在显著位置设置卫生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栏。

  3. 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4.

  ①医院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 1 处公益广告;

  ②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④有“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内容。

  5.

  ①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6.

  ①有明显禁烟标识;

  ②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7.

  ①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80·障碍设施(在坡度小于 10 度或落差小于 5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在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个别公共场所可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求);

  ②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8.

  ①设有无障碍卫生间;

  ②设有母婴室;

  ③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④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⑤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9. 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10. 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

  11. 在入口地面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

责任编辑: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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