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玉树市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创卫成果,助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来,玉树市按照“巩固、提高、延伸、拓展”的工作思路,以健康教育为先导,以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不断深化工作举措,在加强国家卫生城市组织管理,推进长效常态化管理上下功夫,在解决重难点问题上下气力,城市形象持续改善,城市品味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满足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一)不断完善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机制。将爱国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环境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做好爱国卫生工作。强化爱国卫生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每年落实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及建设健康城市试点工作经费100余万元。全面排查省州检查组提出的问题以及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8个方面40条内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单位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大爱国卫生工作力度,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列为全市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印发《玉树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全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通知》等文件。通过市政府12345专线及网络、微信平台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投诉反映的卫生问题,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城市运行管理机制,形成创卫成果巩固工作强大合力。
(二)有序推进健康教育。一是健全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制定了《玉树市开展省级健康城市三年规划(2018-2020年)》,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细化量化创卫任务,积极实行分片负责,分片包干,确保创卫工作有专人负责,不留死角、不漏事项。二是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以健康知识、法律法规为重点,每季度更换分布全市的34处宣传栏。同时,深入乡镇寄校、寺庙、村社、牧区,通过集中宣教、举办讲座、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开展地方病防治知识宣传月活动,目前累计发放宣传手册3万余份,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创建健康城市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增强对健康知识的了解和掌握。三是积极开展健康促进活动。积极开展行业健康教育,促进公众养成健康、卫生、文明的生活方式。倡导“禁烟、限酒、降糖、控盐”等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掀起爱国卫生运动新高潮。为全市辖区内从事食品(药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妆品生产销售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及托幼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免费体检。将控烟工作作为卫生创建、健康“细胞”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禁烟规定,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控烟禁烟,营造健康的生活环境。深入开展健康示范点建设活动,截止目前,共创建健康示范社区2个、示范单位2个、示范餐厅2家、示范食堂2家、无烟单位2家、健康主题公园1个、健康单位2家、健康社区2个、健康餐厅(酒店)2家、健康学校2所、健康食堂2家。
(三)不断改善市容环境卫生。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维修路灯956盏,市区路灯亮化率达到100%,更换井盖、雨水板548个,疏通污水管道8061米。投入4052.18万元资金,完成了7项市政优化提升项目。二是加强绿化工作。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行动,2018-2019年完成国土绿化任务8575.27亩,绿化覆盖率达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6.37平方米,人居环境和生态承载力显著改善。三是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整治“门前三包”117852户,清理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8026辆,清除小广告22013处,拆除私搭乱建751处,查处占道经营12778起。抓捕流浪狗4866条,共计清除生活垃圾、建筑垃圾5万吨。完成省内第一座粪便消纳站建设任务,解决了玉树市区因没有粪便、餐厨垃圾、321座化粪池污物消纳的场所而导致乱排、偷排等问题,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6 %以上。
(四)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一是着力提升空气质量。对全市74家燃煤锅炉安装除电脱硫等环保设施,切实减少环境污染源,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对违规未批先建、环境污染、露天堆放煤渣、非法废品回收的28家企业立案处罚,共处罚金26万余元。二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每月对扎西科水源地的地下水、子曲河、巴曲河断面地表水进行水温、高锰酸盐、氨氮、氯化物、氢化物等25项指标进行检测,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二类水质标准要求,水质达标率为100%,。三是加强医疗废弃物处置管理。对全市医疗单位产生的医疗废弃物由专人专车统一收集,集中无害化处理。2018年至今,我市未发生一起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五)进一步改善重点场所卫生。一是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2018年至今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682个,办理健康证8109个,出动执法人员950余人次,触动车辆215台次,监督覆盖率达98%。对520家“五小行业”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公共用品消毒制度落实、公共场所控烟和卫生状况经常性监督覆盖率达98%,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率均达100%。二是继续做好学校卫生管理。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所有学校设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组织,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率达96%,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定期举办传染病防治、心理健康、中学生青春期卫生知识等讲座,保证每周有一个课时。2018年至今,未发生甲乙类传染病爆发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六)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以基层农牧区、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集中区、车站、校园及周边、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以大中型餐馆、商场(超市)学校食堂、“三小”“私房菜”等为重点对象,以节日热销食品、儿童食品、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品、食用油、酒类、饮料制品等量大面广食品为重点品种,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大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问题,做到“三查一检”,连续3年未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量化评定并实施动态管理,量化分级率达到100%。定期向社会公开日常监督检查、抽检监测、行政处罚等信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监督。对青海省省级抽检的不合格餐具进行处置,对5家使用不合格餐具的企业(个体)均处以罚款2.5万元的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七)深入推进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把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全市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全市三级预防保健网络,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5%。对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均达到96%。规范管理基层医疗卫生,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为95%。辖区婴儿死亡率为3.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2‰,孕产妇死亡率低于十万分之一,妇幼医疗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婴幼儿、孕产妇死亡率连年保持低位,均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着手建设和完善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和康复体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5%。卫生应急能力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率和有效处置率均达到100%。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6.34%。包虫病、结核病、消除碘缺乏病三大防治项目覆盖率达到100%。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制定《玉树市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三年来,全市没有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的情况。
(八)持续推进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完善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四级病媒生物防治组织网络体系,制定了《玉树市“四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玉树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步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动员和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中村和社区按照部署,定期开展环境清洁、孳生地治理、统一灭杀等卫生综合整治行动。通过群众治理与专业预防控制相结合、日常治理与突击消杀相结合的方式,清除“四害”。三年来“四害”密度每年均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达到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