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10月21日下午,市纪委召开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集中约谈提醒会,结合上半年市纪委常委带队检查全市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集中约谈了乡镇、街道办、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办纪委书记及各纪检组组长。会议对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情况进行了反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议指出,从对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上半年以来,随着中央、省、州、市委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目前我市各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往年有所改变,各单位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在加大,大部分单位都能按照州、市纪委要求和市委全委会、市纪委全委会的安排,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是也有个别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单位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工作停留在表面,没有实际行动,存在应付差事,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按照《市纪委常委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方案》的通知(玉市纪办〔2015〕16号)文件要求和年初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市纪委办公室。在今后的工作中,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把此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同检查,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工作抓起来,把任务完成好;乡镇、街道办纪委和各纪检组要聚焦中心任务,严格执纪问责,强化查办信访案件,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