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市紧紧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夯实基础,强化措施,通过实施“3+4+5”机制,全力攻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取得显著成效。
提供三种保障,夯实创卫基础。
一是组织保障。玉树市在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在创卫评审阶段加强领导,成立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工作指挥部,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民共创建的良好格局。同时制定创卫方案,进一步做到工作标准明确,创卫任务细化量化,积极实行分片负责,分片包干,确保创卫工作有专人负责,不留死角、不漏事项。
二是机制保障。为确保创卫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环境整治见成效,制定出台《玉树市爱委会各成员单位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指标,切实做到以制度促监督,以监督见实效。同时市委组织部、纪委、督查办组成联合督查组,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标准,对全市环境整治情况进行大督查。充分利用“12345”公众平台和创卫微信平台,建立健全社会参与和监督机制,畅通居民反映问题的渠道,及时曝光卫生死角,促进城市环境卫生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及时解决,夯实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群众基础。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创建工作成效明显的部门单位给予表扬,对整改不力、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目前已下发30余份整改通知书。
三是物资保障。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味,玉树市成立了由70人组成公益林管护队伍,并投入60余万元配备专用皮卡车、垃圾车、洒水车、三轮摩托车、抽水泵、发电机等除草捡垃圾设备,投资3700万元,深入开展308沿线道路两旁、重点村社的集中规模性环境整治活动,确保创卫工作顺利推进。投资1300万元,实现市区道路清(洗)扫作业机械化全覆盖。
实施四项工程,力推创卫进程。
一是实施市民提素工程。制定出台《玉树市文明市民公约》,以社区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创建“五星级文明户”、生态文明户为平台,人帮人、户带户,鼓励和引导广大居民严格遵守市民守则,规范自身言行,积极培养文明行为和良好生活习惯。积极组织开展“文明公交车”“文明出租车”“文明驾驶员”“文明市民”评选活动,从衣、食、住、行等方面,强化文明管理,改陋习、树新风。
二是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新增垃圾箱100个,修建10处垃圾回收点;建立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14000立方,新建垃圾填埋处理场,日处理生活垃圾120余吨;投资3.5亿元启动建设全省第一家、全国第二个高海拔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争取2017年底投产发电;同时投资2315.52万元,修建28作星级公厕。今年拟投资4680万元实施巴塘乡环境整治、隆宝镇和下拉秀镇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建设项目。
三是实施大宣传格局构建工程。利用微信平台、宣传栏、宣传册等载体,着力宣传卫生知识,普及创卫理念;开展创卫宣传,从自身做起等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创卫知晓率;利用市电视台,聚焦曝光城市环境短板、创卫进度短板,激发全民创卫热情,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册10000余份,主题宣传36次,受教群众达23000余人次,LED滚动播放450余次,发送微信信息200余条。
四是实施单位爱国卫生达标工程。市直机关单位、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开展卫生评比、禁烟控烟、病媒生物防治等活动,做到各类卫生制度健全,台账规范完整。目前,共发放禁烟控烟标示180余份,开展卫生评比8次。
开展5项活动,巩固创卫成果。
一是开展城区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对居民阳台、屋顶乱堆放现象,乱倒垃圾、城市小广告、破坏建(构)筑物风格和影响城市风貌景观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匾开展清理整治,并按规划要求统一设置。目前,共清理小广告2600条,简易帐篷52顶、占到经营115处。违规牌匾11条。清理垃圾400余顿。
二是开展河道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扎曲河、巴塘河等城区河开展河道整治,积极推进河道标准化建设,有效改变河道垃圾堆放的现象,恢复和强化城区河道景观功能,达到“堤固、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生态”的目标。
三是开展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行业、职工食堂、学校食堂、宾馆、旅馆、理发店、美容店、公共浴池、歌舞厅、网吧、自来水厂等公共场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监督检测,各项指标达到国卫标准要求。目前,共检查128户,停业整顿8家,整改78家,没收不合格食品价值18000余元。
四是开展市区流浪牲畜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少数农牧民管理牲畜不到位,任由牛羊践踏绿地、啃食植被、横穿马路等现象,严重影响环境卫生、交通秩序,为严厉打击市区街巷散放牲畜行为,设立临时收容点,对无人管理的牲畜统一临时圈养,目前,共收容流浪牛51头。
五是开展健康教育宣讲活动。结合“三联四做”活动,广泛深入村社、学校、企业、寺院、单位,大力开展《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包虫病知识》《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条例,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有关疾病的认识和预防疾病的能力。期间,举办健康教育培训7次,培训人数达到2.9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1000余份,健康教育普查率达96.6%。
通过采取“3+4+5”推进机制,玉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市容环境卫生不断优化。市区主次干道保洁时间达14小时。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城区主要道路、街巷装灯率100%。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公共厕所达到公厕二类标准。经调查,群众对城市卫生状况的满意率为93.16%。
二是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明显。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日益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三是重点场所卫生状况显著改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市区“六小”行业健康证明持有率达100%、卫生许可证持有率达100%。三防(防尘、防蝇、防鼠)措施到位,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室、食堂、学生宿舍、卫生室、供水设施、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四是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监管到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建立了食品安全自检室,配备了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检测人员。目前,我市餐饮服务推行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0%。自来水公司水厂消毒设施和配套化验室检测仪器设备进一步完善,出厂水和末梢水检测记录及相应的检测档案健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五是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进一步优化。建立完善全市三级预防保健网络,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1%。规范管理基层医疗卫生,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95%。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装备达标率90%。卫生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率和有效处置率均达到100%。三年来,全市没有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六是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持续推进。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步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鼠、蚊、蝇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达到95%。
七是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卓有成效。全市中小学“健康教室”全部建设完毕,寄宿制学校“健康促进校”全覆盖,中小学健康教育课开课率100%。教育系统“大健康”格局已经形成。全新的健康理念、健康意识和健康生活方式影响着每个孩子、每户牧民、每个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