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下午,市纪委召开会议,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
会上,张小虎同志对《问责条例》进行了逐条讲解,他指出,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有长远和近期的科学规划,在修改《党章》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当前的反腐败的迫切需要,并结合当前党中央对问责相关文件渊源,使《问责条例》应运而生。并指明《问责条例》和《党章》的关系,提出《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问责条例》、《准则》、《条例》都来自于党章,是对《党章》的细化、具体化,是全党必须遵从的总规矩,学习领会《党章》是学习《问责条例》的前提。
张小虎同志指出,《问责条例》明确了谁来问责、对谁问责、什么情形要问责、如何问责等重大问题。《问责条例》的施行,进一步夯实了管党治党的制度基石,使党规党纪的笼子越扎越紧,再次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问责条例的实行页说明今后问责将成为一种常态,一案双查也会成为一种常态,希望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宣传《问责条例》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开展自学、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和方式,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切实把纪律和规矩刻印在党员干部心上。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反复学,领会实质,准确运用,结合自身工作,积极作为,敢于担当,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水平。
会上,市纪委副书记次成达词、纪委常委才仁青分别对《关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的通知》(青办发〔2016〕34号)、《关于2016年上半年全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检查情况的通报》(玉党责字〔2016〕4号)文件进行传达,张小虎同志对文件内容进行了解释说明,指出我委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