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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市人民政府市长扎西才让主持召开市政府2014年第七次(总第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了《玉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议题。市政府各副市长出席了会议,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各1名领导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审议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玉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会议认为,“4.14”地震发生以来,因地震损毁或因办公地点的几次迁移,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较严重。对此,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的《玉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将国有资产的购置、调拨、拍卖、报废等处置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又切合我市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维护我市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会议决定,原则通过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的《玉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会议要求,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负责,尽快组织征求市直各单位的意见建议,并严格按照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再行修改完善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