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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市纪委监委节日“纪”语——清明思廉 清风常伴

时间: 来源:市纪委监委 作者:消息 浏览:

  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清明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防止节日期间滋生“四风”问题,持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现作纪律提醒如下:

  一、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

  三、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四、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名贵特产等;

  五、严禁酒驾、醉驾、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不触犯纪律“红线”、严防死守法律“底线”;

  六、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七、严格落实节日期间森林防火要求,不在山林等禁火区域焚香烧纸;

  八、严禁在节日期间不履职尽责、擅自离岗脱岗,贻误工作。严格遵守值班、带班和值守制度。

  廉洁过节无小事,风清气正需同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有力抓手,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推动党的作风持续向好,推动党中央及省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紧盯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人员等“关键少数”,切实发挥思想教育引领作用,做到警钟长鸣、提醒常在。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违规吃喝“十严禁”“九条措施”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七严禁”纪律要求,带头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行为,带头遵守节俭治丧、文明祭扫等相关规定,以实际行动示范引领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共同营造文明、节俭、廉洁的节日氛围。纪检监察机关将严守重要节点,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坚持风腐同查同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一律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中共玉树市纪委

玉树市监察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

责任编辑: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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