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务院安排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意见和青海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2〕46号)精神,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来抓,积极筹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现将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要点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
一是成立了以玉树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开周才仁为组长,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更求巴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才仁巴松、市教育局长薛辉、市纪委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为副组长,以各成员单位、各学校校长为成员的玉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印发《玉树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玉树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指导方案》《玉树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文件。三是按照“政府主导、教育系统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形成全市上下联动,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的工作体制,保障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四是玉树市教育局组织累计召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题联席会议4次,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压实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工,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管理制度。五是为确保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稳步推进,进一步优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及膳食经费使用效率,教育局专班于10月16日赴互助县、平安县、什邡七一中学等地开展深入的学习与交流;11月11日,又组织全市供餐学校校长和后勤主任约28人赴互助县学习“营养改善计划智慧监管平台”的高效运作机制,并于11月18日组织全市供餐学校校长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经过细致的考察和详实的分析,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玉树市供餐学校营养膳食经费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基本情况
2024年春季学期,我市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17所(含教学点5个),受益学生9707人;2024年秋季学期,我市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15所(含教学点5个),受益学生9119人。全年实际供餐天数183天,营养改善计划支出669.9万元。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通知》,我市有11所学校为食堂供餐模式,1所走读制村小和5个教学点依然采用蛋奶工程的供餐模式。
(二)工作开展情况
1、科学制定学生食谱。对照国家《学生餐营养指南》和《中小学学生餐良好操作规范》要求,根据学生营养健康需要,结合地方饮食习俗、食材供给等实际情况,邀请卫生健康部门,按义务教育学生年龄段研究制定多套参考食谱,供各学校选择使用。通过科学合理地制定食谱,确保学生营养需求的满足,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2、提升供应餐质量标准。重点考虑学生健康成长需要,尽量做到食物多样化,严格按照“提供完整午餐(热食)”的要求,合理搭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物,每天食材种类达到12种以上(每周25种以上),优选新鲜、优质、时令食材和肉类充足供应,保障学生每天营养健康需要。
3、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加强产销对接,让安全、绿色、新鲜、优质的农产品进入学校食堂。既能满足学校食堂的需求,又能带动农村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二是严把食品采购关、质量检查关、食品发放关和食品留样管理关,切实保证食品安全,坚持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督导检查3次,发现食品安全隐患29条,完成整改29条。三是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排查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对生产、加工、配送企业的监管责任,健全食材集中采购源头监管机制,保障学生食品安全、绿色、环保;对学校供餐实行最严格的监督管理,完善食材集中采购监管机制,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人,督促配送企业每天对配送食材开展自查自检,强化食品安全源头监管,把好学校采购、配送食材的入口关。
4、推进采购公开透明。一是严格落实食材采购“四统”(统招、统购、统配、统送)要求。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努力使“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二是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管,确保食材质量。建立健全食材质量监测体系,定期对供应商提供商的食材进行检测,对供应商实行黑名单制度,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严肃处理。三是根据学生营养需求,科学搭配餐食,确保营养均衡。制定统一的营养餐标准,合理进行食材搭配。
5、加强食材采购监管。一是明确食材采购流程和标准,包括供应商选择、采购方式、质量验收、采购价格、资金使用等环节。二是对食材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三是对采购食材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建立健全食材质量追溯体系,一旦发现问题食材,能够迅速追溯其来源并采取措施。四是合理确定食材采购价格,按照“确保质量、降低成本、就近取材、品种多样”的原则,根据季节变换、食材品类特点和当地市场变化等因素,合理确定询价周期,适时对集中采购的食材询价和定价。五是加强对学生营养餐政策的宣传,提高学生、家长和社会对营养餐的认识和重视。同时,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增强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6、完善落实管理制度。一是监督完善学校学生膳食监督委员会制度。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组成学生膳食监督委员会,加强对学生膳食监管,定期召开会议或通过学生膳食监督委员会,向学生家长通报学校供餐质量和膳食监督情况。建立学生膳食委员会反馈机制,收集学生、家长、教师对学生膳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提高膳食质量。二是制定学生膳食公开公示制度,明确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和公示周期。加强对公示内容的管理,确保公示信息真实、准确、及时。三是加强对价格调整、供餐质量、资金使用等环节的监管,确保营养改善计划按照公开公示制度要求进行操作。同时,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贯彻落实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安排部署,持续紧盯突出问题,加强防范、强化整改,一是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加强资金使用、招标采购、食堂管理等重要环节监督管理;二是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通过教育局定期督查和学校常态化排查整改,形成“回头看”工作,并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强化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三是加强专人负责机制,通过部门协调等方式配齐配足营养餐专职工作人员,强化重点工作责任落实。
四、2025年工作要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范膳食经费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对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贯彻落实。继续实行专人管理,充实管理力量,强化工作监管,规范供餐工作流程。
玉树市教育局成立营改办,一是负责对供餐学校在营养膳食和食堂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和业务指导,并负责组织市场询价工作的执行以及对各学校的监督指导任务;二是全市供餐学校必须成立膳食委员会,以发挥其在配餐食谱、食堂管理、检查评议以及三方询价等方面的作用;三是建立信息反馈渠道,及时收集和处理家长、学生及社会公众对学校供餐服务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供餐服务的质量和满意度,为供餐服务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二)规范落实政府采购。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四统一”工作要求,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运送;二是营养餐采购按服务类项目统一进行政府采购招标,原则上一年一招,市教育局、供应商、学校签订三方协议,权责分明;三是统一划分配送区域、统一制定招标打包分类,统一区域配送定价。
(三)加强供应商管理。
一是引入评分评价机制,并制定《玉树市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企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企业准入制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企业退出制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企业评议考核制度》等制度,由学校对配送企业进行评分评价,作为未来合作决策的重要依据;二是细化询价定价工作,加强价格监控,健全动态询价机制,每月开展一次询价,确保价格的合理性;三是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公开透明,每次询价结果及时报发改部门备案,接受监督,加强定价透明度,确保价格的公正性和合理性,避免出现价格虚高、恶意竞争等问题。
(四)推进智慧食堂建设,落实精细化管理。
引进“营养改善计划智慧监管平台”,推进智慧食堂建设;一是依据监管平台的使用流程顺序,合理布局食堂仓库管理,确保布局设置能够适应监管平台的使用需求,提升工作效率和监管效果;二是加强培训,严格管理,对食堂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和维护知识的培训,建议设置AB岗,以确保平台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加强全体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提高平台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三是建立完善的平台使用和维护制度,确保平台长期稳定运行,为学校的供餐工作提供坚实支持。四是规范档案建设,保障查验数据规范性。
投诉举报方式:电话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976-8823047
玉树市教育局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