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市治超办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道路基础设施安全,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决定即日起实施开展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工作(以下简称治超)。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局治超工作职责落到实处,成立玉树市应急管理局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加塔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达哇松保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江旺更尕 局安监科科长
李颖智 局安监科执法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统一协调全局治超工作。负责全局治超工作进展、宣传、信息报道和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增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安监职能作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领域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行驶证载明的核定载质量充装危险化学品,严禁超核定载质量进行装载、混装。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治超行动,坚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力争为平安玉树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工作任务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牢牢把住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把治超作为事关公路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事关或货运行业降本增效和发展稳定、事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来抓,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稳步、有效开展工作。
(一)强化源头监管。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充装单位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要求企业严格遵守货运标准,禁止超载超限车辆出厂上路,严禁货运车辆超载、混装。
(二)坚持依法行政。要求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严格审查进入厂区的危险化学品货运车辆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货运许可证,驾驶员、押送员资格证及车辆安全性和完好性,并对审查事项进行严格登记,对于资质、证书不全的车辆,不得进行装载;要求企业货运货物前仔细检查车辆行驶证载明的核定载质量,严格按照行驶证载明的核定载质量充装危险化学品,严禁超核定载质量进行装载、混装。
(三)注重沟通协作。加强与交通、公安、市监等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四)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相关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企业生产最后一道“安全关”。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为保证治超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本局各科室要结合各自职责,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各自工作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务求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明确工作目标。各科室要认真学习市政府办公室及治超办的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治超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将治超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当中。
(三)坚持依法查处。各科室在开展治超工作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工作纪律,对发现的涉及其他部门的超载超限问题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大案要案及时报告市政府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应急管理局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多渠道做好治超宣传工作。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意义和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等主要内容,准确把握治超宣传报道的导向性,向辖区企业正面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严格信息报送。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及时上报治超工作中的相关信息,执法检查中发现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市应急管理局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